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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调整学生党支部设置和进行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学生党支部: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固本强基。根据我院学生党员数量变化的实际情况和专业分布,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调整学生党支部设置和进行党支部委员会改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党支部调整方案
本科生党支部由按年级设置党支部调整为按专业设置党支部,调整后可根据支部人数按照年级划分党小组开展工作。硕士研究生党支部仍旧按年级班设置党支部博士研究生党支部根据现状只设置一个党支部。
二、党支部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1、支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由3-5名委员组成,支部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学生支部委员会一般由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协助学院党委组织开展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生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开展组织生活,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学习活动,带领学生加强学风建设,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其它有关工作。
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包括:起草制定并组织实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等工作计划;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具体办理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负责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有关材料的整理和保管,做好归档工作;做好支部工作的记录,尤其是支部大会的记录和保存工作;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做好党内各项统计工作。
党支部委员会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包括:起草制定并组织实施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总结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事迹;支持、配合本单位有关学生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工作和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的文化、科技、娱乐、体育等活动。
2、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1)正式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理论修养,党性强,作风正,威信高,工作负责,有奉献精神,团结同志,热心党务工作。
3)学有余力,成绩优秀。
3、改选的时间安排
11114前,现支部书记将党支部调整和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事宜通知到本支部所有党员,接受现党支部成员的自荐和推荐,并及时将自荐和推荐情况报告学院党委(联系人:李辉老师,邮箱:28165943@qq.com)。学院党委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结合各支部实际工作情况,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工作能力和政治思想表现,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产生支委会候选人。
21121前,由学院党委派的同志召集各支部党员,召开支部大会,对正式候选人进行等额或差额选举,选出新一届支委会委员。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支委会委员进行分工。
4、支部大会程序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是党内一项严肃的事情,全体党员都要到会,除因特殊情况请假经批准外,不得无故缺席。
1)大会由党委派的同志主持,宣布开会;
2)主持人介绍党支部调整和支部委员会候选人产生过程;
3)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
4)宣布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
5)选举(清点人数,确认选举资格。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可进行选举;发放选票、投票、计票;宣布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结果;封存选票),过半数当选。
6)当选的支部委员进行讨论,充分协商,并确定分工。
7)将选举结果及分工报学院党委审批,党委审批后正式公布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
                   201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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