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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会章程


河北工业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河北工业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会(以下简称本会)是院党委领导下、院党委副书记和辅导员老师直接指导的群众性组织,并接受研究生党支部的指导和帮助,代表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全体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权益,表达研究生的意愿,面向全院研究生开展工作,接受广大研究生的监督和批评。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营造良好科研氛围,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1、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

2、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完成各项教学和科研任务,促进研究生的学术研究与交流,顺利开展研究生各项活动;面向社会,积极组织研究生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倡导“勤慎公忠”的校风,坚持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在校园的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表率。

3、明确研究生会定位及发展,全心全意为研究生服务,调动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增强学生对学院的归属感,不断优化广大研究生同学的学术、实践、文化等多方面的氛围,促进学生在科研领域的良性竞争,为学院培养高质量、高素质科研人才做准备。

4、发扬我院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学风。尽快建立并完善研究生就业创业平台和机制,加强学院与企业的联系,为我院广大研究生提供更好的就业创业机会。

5、研究生会团结带领全院研究生积极开展具有能环学院特色的、适合研究生特点的、生动活泼的学术交流、科技竞赛、社会实践、文化娱乐、体育锻炼及社会公益等活动,努力提高全体研究生的科研素质和自身修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6、充分发挥研究生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校内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同兄弟院校学生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 本会一切权利属于全体会员,由研究生会行使权力。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以校纪校规为准绳,同时也受院级规章制度约束。

第六条 民主集中制是本会的组织原则。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凡在河北工业大学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承认本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过校级、校级以上处分者在处分期间取消被选举权)

2、对本会领导机构的组成及其工作,有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的权利;

3、参加本会各种团体和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声誉和利益,向广大同学宣传研究生会的宗旨、原则;

2、服从本会各级组织的领导,认真、负责、按时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在完成学校和导师规定的各项学习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及各项文体活动,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把自己培养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专门人才;

4、联系同学,团结同学,服务同学。

第十条 会员的职责:

1、研究生会成员是全院研究生中具有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精神的研究生,是研究生中的先进分子;

2、研究生会全体成员一律平等,分工不分家,没有高低轻重之分;

3、研究生会所有成员都具有对研究生会工作活动的知情权和动议权,所有成员都具有提出并组建项目组的权利;

4、每届研究生会任期一年。任期结束前,通过全体研究生会成员民主评议,经与指导老师讨论,对研究生会全体成员在工作中的表现予以考核;

5、通过公开竞聘,产生下届研究生会组成人员,研究生会负责新一届研究生会的组建和领导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在自我推荐、接受考察合格后,可直接由院党支部、团委直接委派担任,但必须征得多数研究生的表决同意。

第十二条 第一届研究生会设立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设立学术部、综合事务部和组织宣传部三个职能部门,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第一届暂由三位主席直接管理,并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本届主席团成员的职权:

1、与老师协商拟定并完善本会章程;

2、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

3、初步审议、制订研究生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日常工作;

4、收集资料,起草拟定各项文件,安排各项会议议程,管理学生会资料,并做好会议记录;

5、本会致力于建立研究生自主性学习活动的良性机制,激发学院研究生群体对基础学科以及专业领域的深入研究,推动学术日常;

6、充分开拓校内外资源,促进研究生同学研究水准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同时不断完善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机制,建立联系数据库,保持与企业长期合作,促进我院研究生在未来更快更好的发展。

第十四条 主席团成员任期一般为一年,首届任期可考虑任期为一年半。本研究生会受分管老师和全体研究生同学的监督,学院党委、团委组织机构有权利对主席团成员进行罢免、任免。

第十五条 研究生初步设立,组织机构还需进一步完善、成熟,主席团成员及部门设置可根据需要进行适当调整。本会秉承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工作思想,全心全意为研究生服务。

第十六条 根据学院研究生规模的逐渐发展和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可设立研究生代表大会作为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定期举办一次,进行换届选举,并完善研究生代表大会的相应程序及各项任务,进一步发展完善研究生会章程。

 

第四章 职能职责

 

第十七条 本会实行全员负责制,由研究生会主席协同各班班委进行开展研究生各项事物。

第十八条 为更好的交流工作和加强沟通,协调各项管理工作,对重大活动重大问题进行商议决策,需定期举行主席和班团会议,并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成果,对下一阶段具体工作作出分工和安排。

第十九条 本会第一届设立学术部、综合事务部和组织宣传部三个职能部门。

学术部主要职能:

1学术部承接各项学术类活动,针对学术报告、名师讲坛及科研分享会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和现场安排工作。对于大型学术活动的开展,应提前撰写活动策划,策划包括开展形式、活动场所、活动注意事项等,同时组织成立活动小组,积极宣传和鼓励学生主动参加、安排人员负责接待和礼仪、现场多媒体和活动用品准备、组织同学入场、维持会场秩序及活动结束后整理现场等工作;

2、组织开展各项会议,听取研究生各项事物的进展情况报告,积极讨论交流学习;

3、根据学院的特点举办科普、人文、学科讲座,组织研究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活跃学院的整体学术氛围;

4、负责收集、核实及汇总整理研究生在学期间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参与课题情况、科学研究成果、培养环节完成情况、获得荣誉情况、学科招生及录取情况的统计工作;统计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的各类学术会议、发表论文、主编或参编教程或专著、主持参与项目,以便为学院、学科导师跟踪研究生动态、培养质量和培养效果提供支持,也能为学科建设、项目申报、评奖评优工作提供汇总材料;

5、老师及主席安排的其他事务。

综合事务部主要职能:

1、负责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

2、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的策划起草、记录、总结。同时也需制作各类表格,统计各项学生会活动中各个部门人员出席情况;

3、负责研究生的录取、日常管理、学籍管理、培养环节管理、评奖评优、申请答辩、学位授予、毕业离校等一系列过程的执行;

4、老师及主席安排的其他事务。

组织宣传部职能:

1、负责我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所需材料的收集、平台建设与运营;

2、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为我院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3、通过各种途径、多种形式及时地报道、宣传研究生会的各种活动,全面提升研究生会的影响力;

4、负责发布学院与领导下发的各类通知文件:学科学术活动、获奖类信息、培养环节通知、答辩与毕业通知、招生就业信息、研究生会组织开展的活动等;

5、办理主席团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 研究生会成员工作基本要求:树立良好的工作意识,注意高效的工作方法和适当的工作技巧。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工作:第一、熟悉工作内容和路径;第二、充分调动研究生的积极性;第三、注意组织者之间、组织者与参与者之间的相互磨合;第四、总结得失、争取创新。将学院工作做成品牌化、特色化、全校化。

 

 

第五章 财务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经费来源

第二十二条 (一)学院党、团组织关于学生会活动的专项经费;

第二十三条 (二)社会实践、科技服务创收和社会资助、赞助、募捐等合理收入。

第二十四条 第十条各部门开展活动的各项经费需提前报至辅导员审批,经费使用受全体成员监督。

 

第六章 附录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具体实施和解释权归院研究生会。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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