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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6 12:00
关于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
期末考试在即,为进一步规范考场、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倡导诚信考试,特下发此通知,望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全体学生认真执行。
1.考生应于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照监考教师指定的座位就座;
2.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即一卡通),若准考证上本人照片模糊,则考生须额外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学生证,并将有效证件放于书桌右上角备查。
3.考生禁止携带任何书籍、资料、具有记忆功能的电子设备及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开卷考试可按主考教师要求自备考试用参考资料;
4.考生需在考试前清理本人桌面、抽屉及其座位附近的杂物及与考试相关的内容;
5.考生须自备考试用具及准许使用的计算器,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教师检查并同意,禁止相互借用;
6.考生不得自备草稿纸,考试中需另换草稿纸时可向监考教师申请领取,并将用完的草稿纸上交;
7.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反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教师查收、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
8.考生严禁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9.在课程考试中,每位考生须严格执行《河北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或《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远离违纪、作弊等不良行为;
10.在课程考试中,考生须尊重监考教师,并听从监考教师的安排。
严肃考风考纪是促进良好学风形成的重要环节,望各年级从学院规范管理出发,端正考风,严明考纪,切实抓好学风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创造公平、严明、规范的考试环境,为塑造合格人才奠定良好的基础。

河北工业大学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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