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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系)优秀团支部建设与评比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5-05-07 09:45
各团支部、广大团员:
为了深入贯彻学习科学发展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广大青年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砥砺前行,切实加强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建设,进一步焕发基层团支部的生机与活力, 学院团委将于每年十月份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优秀团支部评比活动,评出学院的优秀团支部,予以表彰。对于特别优秀的团支部由团委推荐,参加校级优秀团支部和天津市优秀团支部的评选。
一、达标条件
(一)支部工作规范
1、支委会健全、分工明确,并在团员中有较高威信。
2、定期开展政治学习,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3、每学期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内容周全,除常规性工作和上级党团组织规定的任务外,有更多富有本支部特色的活动,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能注重效果。
4、严格执行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并有书面记录。
5、按规定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6、积极做好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7、团内资料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
8、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院有关部门安排的工作。
9、团支部与班委分工协作,关系密切。
10、团支部成员之间关系融洽,团结一致,集体荣誉感强。
(二)、开展活动
1、各支部于每学期的第一周内递交本学期的活动计划表(至少有一次自主团日活动,可以有若干其它活动,否则取消参加优秀团支部评比的资格),并在活动一周前递交活动审批表,由团委开会讨论,对活动策划进行加工、完善,提高活动的质量,最后对支部进行指导,活动之后支部委员向团委宣传部递交活动总结(附加照片)。
2、活动中要求悬挂团旗、院旗,团员佩戴团徽,并在照片中体现出来。
3、积极主动向“能环团学”微信公众平台投稿,稿件内容健康。
4、支部踊跃支持、配合团委组织的活动,能组织团员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包括公益活动和募捐活动)。
5、支部能组织团员积极开展“三下乡”、社会调查、勤工俭学等社会实践活动,尤其能组织团员、同学完成学院安排的暑期和寒假的社会实践任务。(团委定期举行社会实践活动评优大会,评出优秀的团体或个人,予以荣誉奖励和资金补助,对于特别优秀的单位由团委推荐,参加天津市的评优。)
6、支部可与社会上的企业、组织合作,借助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做好宣传,以提高活动的影响力和宣传效果。
7、建立支部微博平台,推送支部活动,及时汇报学习情况。(内容积极健康,思想进取)体现出支部风采
8、支部积极学习时事热点,关注社会发展,关注党的发展。培养青年人的责任和担当。
注:若团日活动出色,有足够的影响力,可以参加河北省的评优,取得名次的团支部可获得资金奖励。(可以若干个团支部合作共同完成)
(三)、团员模范作用
1、支部团员能正确履行团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模范遵守团的章程和学院的规章制度。
2、支部团员思想上进,学习目的明确,学习风气浓厚。
3、支部能组织团员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优良。
4、开展一定数量的社会公益劳动,如开展学习雷锋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等。
5、支部成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和不良现象做斗争,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强。
二、评分细则
(一)、团支部思想建设(满分50分)占:30%
® 团支部活动次数(30分)
A:每次加1分,30分加满;B:活动要有相片和总结(活动名称、时间、地点)活动没有总结减2分C:团支部每学期团日活动次数小于三次或低于10分取消评比资格
1、团支部参加社会上倡导公益类的活动,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每次活动加5分
2、团支部组织时事热点学习          ——每次学习加5分
3、团支部组织举办校内的公益活动(如节能环保倡议、为灾区捐款、希望小学志愿活动、植树、扫墓之类)——每次活动加4分 
4、团支部参加纪念馆、博物馆等学习活动   ——每次活动加3分
® 团支部活动或学习出勤情况
每次以相片中本班人数为准,若低于班级总人数的80% 每缺一人减0.1(每次活动最多扣除A项的分值),低于全班人数的50%不算团日活动。
® 申请入党人数(10分) 
得分="10–(班级人数–申请入党人数)ⅹ0.3,如果小于0分,以0分记。
(以写的入党申请书为准)
® 党员人数(包括预备党员)(10分) 
得分="党员数ⅹ2,预备党员x1,积极分子x0.5如果大于10分,以10分记。(附党员名单)
(二)、团支部组织建设(满分50分) 10%
® 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集体活动情况(满分20分;如果大于20分,以20分记。) 
得分="参加次数ⅹ3
® 担任学校和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及社团主要负责人(社长和副社长)人数(满分15分;如果大于15分,以15分记。) 
得分="担任校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社团主席x2(同一人不累计)部长ⅹ1,(社团部长不计)(附名单,所在部门,职务)
® 参加学校、学院艺术团人数或者学院合唱队比赛人数(满分10分;如果大于10分,以10分记。)
得分="参加校、院艺术团人数ⅹ1+参加学院合唱队比赛人数x1
(附名单,所参加部门)
® 参加学院体育队人数或校体育队(满分5分;如果大于5分,以5分记。) 
得分="参加学院体育队(篮球队、足球队)人数ⅹ0.8,校体育队人数ⅹ1  (附同学名单)
    注:此项得分低于15分取消评比资格。
(三)、学风建设(满分50分) 30%   
® 20-本班平均每人挂科数*5(以评选当年的成绩算平均每人挂课数计算)(满分20分;如果大于20分,以20分记。)
® 一学年平均成绩计算办法
得分=" Aⅹ3 + Bⅹ2 + Cⅹ1(满分20分,如果大于20分,以20分记。)(附同学名单)
A:平均分90分(含90)以上人数;
B:平均分85分——90分(含85)人数;
C:平均分80分——85分(含80)人数。
® 参加校级及以上学习竞赛获奖情况 
得分="A+B+C+D,(满分10分;如果大于10分,以10分记。)
(附同学名单、参加竞赛名称、获奖证明复印件)
获国家级奖:A=" 一等奖个数ⅹ3+二等奖个数ⅹ2+三等奖个数ⅹ1+其它奖个数ⅹ0.5
获省市级奖:B=" 一等奖个数ⅹ2+二等奖个数ⅹ1+三等奖个数ⅹ0.5+其它奖个数ⅹ0.2
获学校级奖:C=" 一等奖个数ⅹ1+二等奖个数ⅹ0.5+三等奖个数ⅹ0.3+其它奖个数ⅹ0.1
    奖学金:D=" 最高奖学金个数Χ1.5+励志奖学金个数Χ1+一等奖学金个数Χ1+二等奖学金个数Χ0.5+三等奖学金个数Χ0.3+单项奖学金个数Χ0.1
注:此项得分低于15分取消评比资格。
(四)、校园文化建设(参加文体比赛获奖情况)(满分50分) 占20%
® 参加校运会获奖情况(满分15分;如果大于15分,以15分记。) 
得分="A+B+C+D+E+F+G+H
其中:A="第一名个数ⅹ5;B="第二名个数ⅹ4.5;C="第三名个数ⅹ4;D="第四名个数ⅹ3.8;
E="第五名个数ⅹ3.6;F="第六名个数ⅹ3.4;G="第七名个数ⅹ3.4;H="第八名个数ⅹ3;参与的运动员x2
® 学院宿舍风采大赛获奖情况(满分15分;如果大于15分,以15分记。) 
得分=" 一等奖个数ⅹ3(1.5)+二等奖个数ⅹ2(1)+三等奖个数ⅹ1(0.5)+其它奖个数ⅹ1(0.5)
(附宿舍号、名次,并注明是否为不同班级的混合宿舍)
注:括号中得分适用于混合宿舍
® 社团类活动获奖情况(满分15分,如果大于15分,以15分记。)
  得分=" 一等奖个数ⅹ3 + 二等奖个数ⅹ2 + 三等奖个数ⅹ1 + 其它奖个数ⅹ1
(个人获得奖项最多算两次,附获奖奖状)
® 在学校学院报纸、刊物上发表文章情况(满分5分,如果大于5分,以5分记。) 
得分="文章数ⅹ0.5(附相关证明)每人最多累加3次。
(五)、团支部宣传建设(微博、微信活动参与情况)(满分50分)占10%
® 团支部以支部名义建立微博情况(满分30分,如果大于30分,以30分记)
  得分="A+B+CX0.5+DX0.8
       A:以团支部名义建立微博账号(10分)
       B:关注“河工大能环团委”、“河北工业大学团委”、“津彩青春”、“河北学联”等账号。(5分)
          C:发表有效微博数量(标准:内容健康,思想端正。注明学院班级@河工大能环团委等)
          D:点赞数超过20或转发数超过10的有效微博数量。
 ®参与学院的微博宣传活动,每条2分。参与学院内征文等微博、微信平台活动,每次2分。(满分10分,如果大于10分,以10分记。)
 ®宣传学院风采
  关注学院各项活动,拍照并发表微博,@河工大能环团委、河北工业大学团委,每条微博2分。(满分10分,如果大于10分,以10分记。)
基础分最后得分="[(一)ⅹ30%+(二)ⅹ10%+(三)ⅹ40%+(四)ⅹ10%+(五)X10%]Χ70%
注:没有微博账号,有效微博数少于5条或者此项得分少于15分取消评比资格。
各支部只需上交相关材料,无需计算本支部基础分得分,由团委统一计算各支部得分,并作出公示。基础分将作为各支部参与优秀团支部评选时的参考。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执行,由院团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河北工业大学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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