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能工程拟招15人;
(2)动力机械及工程拟招 3人;
(3)能源环境工程拟招2人(不包括推免生);
(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拟招12人(不包括推免生和大学生士兵计划);
(5)动力工程(燃烧、传热与清洁能源技术;能源利用中的污染物控制;建筑人工环境调控与建筑节能技术)拟招23人;
(6)动力工程(车辆动力技术)拟招4人。
录取基本原则是按照初试和复试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其中动力工程分为(5)和(6)2个专业大方向单独进行排序。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