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环境学院(能源与环境系)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处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学生学术道德建设,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求实的科学精神,规范本科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本科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为落实我校《河北工业大学本科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我院制定了《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能源与环境工程系)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处理办法(试行)》,我院拟定于2017届届毕业生毕业学期第15周左右,在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系统中(http://hebut.check.cnki.net/)进行论文检测,论文参检比例100%。依照《河北工业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本科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关于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的通知》规定,对论文类及设计类检测文字复制比结果分别作如下认定和处理:
一、文字复制比论文类低于30%,设计类低于50%,直接参加答辩;
二、文字复制比论文类超过30%,认定为:部分抄袭(30%≤复制比<40%)、中度抄袭(40%≤复制比<70%)、重度抄袭(复制比≥70%)。设计类超过50%,认定为:部分抄袭(50%≤复制比<60%)、中度抄袭(60%≤复制比<80%)、重度抄袭(复制比≥80%)。现做如下处理:
①认定部分抄袭,导师指导修改,如复检结果符合相应规定标准,视为通过,正常答辩。否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延期答辩。进行再次修改、复检测合格后,可于2017年9月申请答辩;
②认定中度抄袭,导师指导修改,延期至少两周答辩。如复检结果符合相应规定标准,视为通过检测,可参加答辩,否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进行再次修改、复检测合格后,可于2017年9月申请答辩;
③认定有严重抄袭的(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数据造假等情形),按考试作弊处理,取消答辩资格,成绩按“零分”计,学生重新做毕业论文,延期一年申请毕业答辩。
④若复制比论文类达到70%及以上,设计类达到80%及以上,导师提出意见,报所在系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审核小组认定提出意见后,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后上报学校审批,依据审批结果执行。
三、设计类所涉及的图纸、图表由指导教师负责检查审核,严禁出现抄袭、剽窃及造假等现象,否则,由指导教师担负全责。
四、认定程序及相关工作
由能环学院(系)毕业论文质量监控小组,对毕业论文检测结果进行认定。各系应将检测认定结果及处理意见通知学生,进行整改。凡是认定为部分、中度、重度抄袭的,需由学生本人修改后提交复检申请、经导师、系主任签署意见后,方可上报学院进行复检,据复检结果确定能否参加答辩。
四、初次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相应最低标准的的学位论文,不能评定为优秀论文。
附件1:能环学院(系)本科毕业论文检测复检申请书
附件2:能环学院(系)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申请书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能源与环境工程系
2017年5月12日
附件1:
能环学院(系)本科毕业论文检测复检申请书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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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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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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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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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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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复制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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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复检理由: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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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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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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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检处理结果:
学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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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能环学院(系)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申请书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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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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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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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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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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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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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答辩理由: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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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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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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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学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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