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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与学位的条件的通知

 

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依据校政字[2003]168号、校政字[2013]248号文件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广泛征求广大教师意见,2015413日学院学位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学院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与申请学位的条件进行了充分讨论,通过了《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申请答辩与申请学位的条件》,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申请答辩与申请学位的条件》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5413

 

 

附件: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申请答辩与申请学位的条件

 

一、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与学位的条件(三年):

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北工业大学,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题目相关的C级及以上期刊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至少包括发表A4以上论文1篇;或者发表B级以上期刊论文2篇;或者发表国际重要学术会议(国际燃烧会议:The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Combustion和国际传热会议International Heat Transfer Conference)论文1篇)。

如博士研究生在四年内仍然无法达到上述成果要求,但已合格完成培养计划,并完成了学位论文工作,经审核通过并得到导师书面签字同意,可以申请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以毕业,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暂不审议其学位,如其在毕业后两年内达到成果要求,本人可申请审议其学位授予问题,逾期不再受理。

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与学位的条件(二年半学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北工业大学,录用/发表与硕士学位论文题目相关的C级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1篇,或者发表国际重要学术会议(国际燃烧会议:The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Combustion和国际传热会议International Heat Transfer Conference)论文1篇。可以按期答辩。

如学术型研究生在两年半内仍然无法达到上述成果要求,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以在两年半的时候(1231日前),以个人名义向学院学位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延迟到三年答辩,并经导师签字同意,可以在第三年的时候参照学校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两年半时候没有提出申请,试其为默认延迟到三年答辩,并默认按照学院的C级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1篇的要求执行。

三、动力工程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与学位的条件(二年半学制):

动力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半。动力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北工业大学,在国内外一般学术期刊及以上录用/发表与硕士学位论文题目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者动力工程硕士研究生参加国内重要学术会议一次,并有会议论文或摘要(定义为:中国工程热物理学术年会、高等学校工程热物理学术年会、中国内燃机学会学术年会、全国暖通空调制冷学术年会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可以按期答辩。

如动力工程研究生在两年半内仍然无法达到上述成果要求,动力工程硕士研究生可以在两年半时候(1231日前),以个人名义向学院学位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延迟到三年答辩,并经导师签字同意,可以在第三年的时候参照学校对动力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动力工程硕士研究生在两年半时候没有提出申请,试其为默认延迟到三年答辩,并默认按照学院的要求执行。

本规定从2015级研究生开始执行,2013级和2014级研究生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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